114學年度大學音樂術科考試相關資訊公告(含考試時間及應考順序)
- 音樂學系
- 1月15日
- 讀畢需時 3 分鐘
已更新:2月4日
壹、說明
114學年度大學音樂術科考試相關資訊,已於1月6日於「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」網站公布(http://www.cape.edu.tw),考生可利用「考試試場查詢」系統查詢各項科目的考試地點與時間。
請所有考生特別注意各科應考時間。各項考試的詳細考序與相關注意事項,將會另行公告於各考場負責學校網頁。
各校辦理考試項目如下:
學校 | 考試項目 |
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(以下簡稱臺灣師大) | 樂理、聽寫、鋼琴主修(二考場)、管樂、古典吉他、豎琴、理論作曲(筆試與面試)、鋼琴副修 (以管樂、古典吉他、豎琴、理論作曲為主修者,及未報考主修之考生) |
臺北市立大學 (博愛校區) (以下簡稱北市大) | 視唱、弦樂(二考場)、聲樂、擊樂、傳統樂器、鋼琴副修 (以弦樂、聲樂、擊樂、傳統樂器為主修者之考生) |
貳、考試資訊
考試時間: 114年2月4日(星期二)至2月6日(星期四)
各項考試時間及地點配置表:
各考區位置圖與相關網址:
臺灣師大 交通指引及校區位置圖 | 北市大(博愛) 交通指引及校區位置圖 |
參、考生須知
肆、臺北市立大學音樂學系辦理各項考試相關資訊
各場次考試時間:各項考試依照應考科目與人數調整為每日一至三場,第一場考試自上午8:30開始;第二場考試自13:30開始;第三場考試自16:40開始,每場試畢評分冊隨即彌封,考生不得提早或延後至其他場次應考。各場次結束時間請參閱「各項考試時間及地點配置表」。
主、副修與視唱考試須依每一時段公布之考序應考(不得提早或延後至其他場次應考),並於應考時段提前至考場等候,依叫號順序報到。未能於規定應考時段截止前30分鐘到達考場並完成報到者,視同棄權。
考試科目、時間、考序及地點如下表
考試科目 | 時間/考序 | 地點 |
視唱 | 臺北市立大學 藝術館 A301教室 | |
聲樂 主副修 | 臺北市立大學 音樂館 音樂廳 | |
擊樂 主副修 | 臺北市立大學 音樂館 音樂廳 | |
鋼琴副修 (試場二) (聲樂、弦樂、傳統樂器、擊樂主修者) | 臺北市立大學 藝術館 A305教室 | |
傳統樂器 主副修 | 臺北市立大學 音樂館 M419教室 | |
弦樂主修 (試場一) | 臺北市立大學 藝術館 A416教室 | |
弦樂主副修 (試場二) | 臺北市立大學 藝術館 A101教室 |
其他考試科目,請參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音樂學系之網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