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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教務]110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畢業離校期程延長至111年9月30日止
音樂學系
2022.09.27
依據111年6月15日教育部臺教高通字第1112202563號函,因應疫情影響,相關修業年限、學雜費收取說明:學生於111年09月30日前通過學位考試及完成離校手續者,視為110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,學校免收取學雜費。倘未能於111年09月30日前完成者,則視同延畢,學生應依學校規定補繳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。詳細請參閱教務處公告:https://reg.utaipei.edu.tw/p/406-1031-95654,r2.php?Lang=zh-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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